山東隆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住所為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濰高路289號,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為張萍,主要從事聚醚的生產與銷售。廠區(qū)內現(xiàn)有72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具體情況為:一期10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聚醚車間)、二期3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POP二車間)、三期3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POP三車間)、四期4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POP四車間)、五期16萬噸/年聚醚多元醇項目(POP五車間)及六期36萬噸/年高性能聚醚建設項目、8萬噸/年端氨基聚醚項目,企業(yè)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yè)。 該公司現(xiàn)有職工426人,該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安全部),對公司的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部負責日常的安全工作,該項目安全管理依托現(xiàn)有安全管理機構。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已參加安全培訓,并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書。 該企業(yè)屬于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的化工重點監(jiān)控點,符合規(guī)劃要求。 1)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對該項目進行辨識分級,2#環(huán)氧乙烷罐組單元已構成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苯乙烯罐區(qū)儲存單元已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該公司已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管理。 3)該公司已針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了安全監(jiān)控管理,采取了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監(jiān)控措施。如:建立運行管理檔案,對運行情況進行全程監(jiān)控;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tài);設置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重點工序進行實時觀察等。 4)該公司已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報淄博市臨淄區(qū)應急管理局備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5)該公司已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有效執(zhí)行。 6)山東隆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評估結果如下: 個人風險3′10-7等值線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3′10-6等值線內無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1′10-5等值線內無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3′10-7等值線內無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yī)院、幼兒園、養(yǎng)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qū)、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1′10-6等值線內無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qū)、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因此,該公司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山東隆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社會風險處在可接受區(qū)和盡可能降低區(qū),無不可接受風險,企業(yè)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取得了安全標準化證書,定期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安全投入,定期進行隱患排查,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因涉及工藝技術保密,不在此公示工藝和原材料用量情況等信息。 |